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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转发关于做好第十四届“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14

各学院、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加强党务、宣传思想、思政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人才,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类别和期限

   第十四届“阳光计划”项目分为党务工作者类、思政教育工作者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类。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人民币3万元,建议所在单位予以配套支持。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鼓励提前完成。

   二、申报条件

   (一)党务工作者类

   1.本类别面向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的党务工作者,包括党建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者、统战工作者等三支工作队伍。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3.具有良好的党务工作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

   (二)思政教育工作者类

   1.本类别面向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等两支工作队伍。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需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5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2年。

   3.在所从事工作领域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类

   1.本类别面向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包括宣传工作者、高校教师思政工作者、高校决策咨询工作者等三支工作队伍。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3.具有良好的宣传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三、选题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本领域中心工作,体现出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

   (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发展导向,立足上海教育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三)项目研究成果要体现出一定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决策参考价值,并加强成果转化。

   (四)项目选题的相关材料均需如实填报,并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一题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请“阳光计划”。

   四、工作安排

   (一)党务工作者类、思政教育工作者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类3类,以各高校、各直属单位为单位分别组织申报,各单位在每个类别中可推荐1-2人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已经入选过“阳光计划”的,不能再次申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我校申请人须在2026年5月25星期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附件1、2)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idakeyan@126.com(研究项目密级涉机密、秘密、内部的,不可发至电子邮箱,须按要求刻盘通过机要渠道报送)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定稿后打印送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办公室(行政楼408)。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评审。初评采用材料评审方式,终评采用申请人现场答辩方式,不参加现场答辩的申请人将视作自动放弃。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1.第十四届“阳光计划”申请书

       2.第十四届“阳光计划”申报汇总表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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