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其中,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现将相关公告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要求详见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通知(https:/tzgg/webinfo/2026/07/1785370714436601.htm)。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4.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5.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6.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我校申请人须于7月15日前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二级管理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书稿须匿名提交,申报成果字数统计,请申请人务必以字数为单位进行统计(非字符数)。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申请书要求是word版,书稿可以pdf版,必须内容清晰,需一同报送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邮箱:lidakeyan@126.com。申报材料电子版命名格式:XX单位-申报人-项目名称-2026国社科后期资助(教育学)申报材料。
四、申报受理
各地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当地申报,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和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受理本单位申报。
附件: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