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沪教委科〔2022〕44号,见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见附件2)要求,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积极参与申报工作,我校限额为1,校内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1月20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申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故校内申报截止日期提前。待申报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相关教师进行申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67883886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