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发布与管理制度,上海高等教育学会对2021年度立项课题(一年期)进行结题评审,现将启动相关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评审对象:2021年度立项为一年研究周期的课题。
二、结题申请时间:结题材料自收到本通知日起即可递交,截至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逾期未递交结题材料的视为“课题未完成”,不再予以结题申请。
三、结题申请材料:立项课题申请结题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和课题研究报告。《结题报告书》请下载附件。
四、结题申请材料报送:《结题报告书》和课题研究报告合并装订,由所在单位课题管理部门统一送交,请各单位将结题申请材料的电子稿(PDF格式)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idakeyan@126.com);书面稿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须为原件)统一送交科研处。不接受课题负责人单独送交材料。
五、结题评审:学会秘书处将于材料递交截止日期过后组织专家对课题结题申请进行统一评审,并对准予结题的成果评定等级。评审工作结束后即对准予结题者发结题通知。其中,评定结果为“优”和“良”者待2021年度课题(二年期)结题与其评审结果一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7883886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