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服务支撑上海市地方高校服务贡献能力跃升计划,按照《“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和《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4〕10号)要求,现启动202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应为学校一线教师,参加过2025年上海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已取得结业证书。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
2.申报教师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计算至12月31日),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五年。
二、有关事项
1.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教学改革与创新、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探索、学生发展与学习效果等,具体参见2026年研究选题指南。
2.各有关高校应选派专职指导教师,辅导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开展申报。
3.学校要从严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和一般推荐项目。学校遴选重点推荐项目时优先考虑本轮高校综合改革确定的建设领域。推荐项目的资助经费纳入高校年度预算,各高校应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4.项目资助期为两年,期满后学校组织结项评估,市教委将遴选相关优秀成果进行交流展示等。
三、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教师,于4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http://pyzz.7721.net完成网上申报。教师提交学校审核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书。
2.学校于4月21日至30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审核。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6年4月8日